根据图书馆的开馆时间安排,图书馆自2月1日至2月14日全天闭馆,经馆领导讨论决定,读者所借阅图书应还日期在此时间范围内的将自动延期至2月15日,请大家提前做好归还计划或续借工作。
特此通知,并作如下说明:
1.寒假闭馆期间(2月1日至2月14日),借阅图书应还日期在此期间的图书,应还日期自动延期至2月15日;
2.对于借阅图书应还日期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:
①借阅图书应还日期在2月1日之前的,即闭馆之前图书已经超期,系统不提供假期免罚功能,请读者知悉,建议读者及时归还或重新借阅或续借等;
②借阅图书应还日期在2月14日之后的,应还日期时间不变,读者可以自行选择续借或归还。
图书馆
2019年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