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地大校办发【2019】42号文件以及图书馆的暑期安排,经图书馆领导讨论决定,2019年暑期放假期间,读者所借阅图书应还日期在7月10日至9月6日的自动延期至9月7日,请读者提前做好归还计划或续借工作。
特此通知,并作如下说明:
1.图书应还日期在7月10日至9月6日期间的图书,应还日期自动延期至9月7日;
2.图书应还日期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:
①图书应还日期在7月10日之前的,即放假之前图书已经超期,系统不提供假期免罚功能,暑期放假时间仍算作超期时间,请读者知悉,建议读者提前归还、重新办理借阅或续借等操作;
②图书应还日期在9月7日之后的,应还日期时间不变,读者可以自行选择续借或归还。
图书馆
2019年7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