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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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档案交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0-09-17 点击量:

各学院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中国地质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(地大发〔2017〕29号)等相关规定,新生档案清点、核查是学生入学资格复查(入学后3个月内)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环节

经档案馆与学生工作处共同研讨,现就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档案交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依据

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:学生入学后,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。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(一)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;(二)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、合乎相关规定;(三)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、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;(四)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,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、生活;(五)艺术、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。

《中国地质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(地大发〔2017〕29号)第三章第一节第十条规定: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,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,予以注册学籍;第十二条:学生入学后3个月内,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。

二、归档范围

2020年秋季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,转入2020级全日制本科的2018-2019级预科生。

三、归档时间

各学院2020年9月28日起,可以来档案馆领取档案袋(含归档清单),同时领取转入2020级的预科生档案。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档案移交工作由各学院学工组负责,并在11月30日前与档案馆人事档案科104室工作人员进行档案清点及移交工作。

四、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

1.加强领导。请各学院建立工作专班,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,协调好本科生各项材料核查、移交工作,确保准确、高效、顺畅。

2.高度重视。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,是确保招生公平公正、维护办学秩序的重要工作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、加强领导,严格按照学生工作处印发的《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艺术、体育类新生专业复测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成立专班、集中力量完成此项工作。档案应到学校而未到校的,应及时通知新生本人,限期转递档案材料。

3.信息准确。学生填写的专业、班号等信息必须与录取信息保持一致。学院要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和材料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,避免错装、漏装、混装;经由学院移交至档案馆的学籍材料,要与档案袋上的清单一一核对,做好标记,并按照班序号排序。

4.团员材料。入团志愿书是学生个人档案中关于政治面貌认定的重要材料,也是学生毕业就业后,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内容。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必须装入学生的个人档案袋,学院分团委可以根据具体工作中的实际需要,留存学生的团员证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,也可以在档案移交至档案馆前复印入团志愿书。

如有必装:入团志愿书

如有可装:团员登记表、入团申请及审批各环节材料、评优材料

明确不装:团员证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、未获批未取得团籍的申请及考查材料。

5.清单及数据维护。交接工作由档案馆出具材料清单,现场对材料进行逐一核对,纸质版由档案馆永久保存,电子清单及数据由档案馆导入并维护。

特此通知。



档案馆            学生工作处            校团委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2020年9月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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