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内有读者经常性违规吸烟,给我馆带来严重消防安全隐患。作为消防重点单位,我馆再次重申全馆禁烟规定,并加强相关管理措施,具体内容如下:
1. 对于在馆内吸烟者,一经发现,立即登记姓名学号,禁止其入馆权限一个月;
2. 对于发现吸烟后不服管理或屡教不改者,将送交保卫处并通知学院,同时禁止其入馆权限经常性三个月。
以上规定,以保障馆内消防安全以及在馆人员人身安全为宗旨,望广大读者悉知并遵守,若因违规而被处理,莫谓言之不预。同时再次劝诫吸烟者,吸烟有害健康,应对自身负责。
图书馆
2019年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