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督办归还科技档案的通知

发布人:发表时间:2009-05-14点击:

经我馆科技档案室核实,下列教师多年前从我馆借阅的科技档案材料一直未归还。请相关教师在2009年5月30日前及时将档案材料归还我馆科技档案室。如确实无法归还,请以书面材料形式予以说明。具体明细如下:

undefined

档案馆

二00九年五月十四日

联系我们
    • 部综合事务办公室:027-67883146
    • 档案服务:027-67885112
    • 南望山校区图书馆:027-67883146
    • 博物馆027-67883344
    • 未来城校区图书馆027-65525594
    • 校史馆:027-67886310